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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7-13      访问次数: 7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有关精神,全面加强我省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教育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化创先争优为契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以推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目标,围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主线,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推进。
    二、主要目标
    动员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有组织地行动起来,着眼于提高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努力实现以下五个目标。
    1.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按照“讲责任、重感情、转作风、强素质”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提升党支部战斗力,巩固扩大先进党支部、提升一般党支部、转化后进党支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党支部基本都要成为先进和较好党支部。
    2.党支部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党支部书记选任渠道不断拓宽、选任范围不断扩大。确保党支部书记每半年接受一次集中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增强党支部书记服务教育事业发展、服务师生群众的能力。
    3.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要在稳定发展党员规模,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上下功夫,通过对发展党员实施分类指导、完善多级培养体系、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等, 进一步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
    4.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稳定骨干。通过开展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机关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党建组织员专题培训等,使党务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确保党建工作经费落实到位,活动场所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
    5.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党组织职责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内民主制度和党员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并得到有效落实,基层党建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分类定级从党支部入手,通过调查走访、民主评议等形式,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是否合理、支部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发展思路是否清晰、活动开展是否正常、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等情况全面调查,列出工作清单,理顺隶属关系,找齐流动党员。在此基础上,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确定机关党支部、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等级标准。结合调查摸底、年度考核、群众评议、支部自评情况,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先进、较好、一般、后进四个等次的分类定级。分类定级工作应于4月10日前完成。
    2.健全组织、理顺关系以民办学校、幼儿园、边远地区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为重点,通过单独组建、区域联建等形式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有利于党支部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明确管理主体,解决好管理缺位、虚化、脱档等问题,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学生流动党员信息库建设,健全学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学生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各高等学校在4月底前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各级教育部门、各地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在6月底前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覆盖,隶属关系全理顺。
    3.对标整改、晋位升级探索党支部设置新模式,使党的组织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使师生党员便于参与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探索在学生公寓、社团中建立党支部,创新开展组织活动的形式以及发挥作用的途径,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提升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的能力。帮助先进党支部梳理有效做法,总结工作经验;引导后进党支部剖析自身问题,查找症结原因。在此基础上,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党支部确立对照标准,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兑现公开承诺。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使先进的更先进、一般的争先进、后进的赶先进,使每一个党支部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4.学习先进、创先争优。结合创先争优总结和评选表彰工作,采取符合基层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树立创先争优群英谱,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要把正在开展的学雷锋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在青少年学生、教师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中分别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做全面发展一代新人”、“学习雷锋、为人师表”、“践行雷锋精神、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努力成为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要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高等学校、中小学深入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的文件精神,周密安排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创新活动载体,突出教育系统特色,精心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主题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典型选树活动、专题教学活动、主题班会活动,扩大参与范围,突出活动实效,迅速在教育系统掀起学雷锋活动的高潮。全面实施以“明确创争目标、科学考核评价、分类动态管理”为内容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程,形成创“星”争优、群“星”闪耀的良好态势。对照党组织“五个好”、党员“五带头”的创争标准,量化星级设置,细化考评内容,强化推进措施,建立完善创星承诺、联系点评、群众评议、工作实录等制度,注重奖惩并举,深化评定结果的运用,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部署,各司其职,做好工作。
    1.选优训强一个好书记。突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采取调整、选派、培训等办法,选优训强党支部书记。结合党支部分类定级结果,对不胜任现职的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调整;内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选拔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师生信任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提倡党支部书记与行政负责人交叉任职或兼任行政职务,确保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本部门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定。抓好党支部书记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党的十八大召开后,要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
    2.研究谋划一个好思路。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积极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实施“十二五”教育规划,紧紧围绕“育人为本”这个核心和促进公平、提高质量这两大重点,科学谋划全面推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的好思路:各级教育部门要围绕服务中心任务、建设干部队伍,形成带队伍、干事业的好思路;高等学校要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形成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好思路;中小学要围绕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形成做好思想道德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创设良好育人氛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好思路;中等职业学校要围绕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形成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培养质量、促进就业创业的好思路;民办学校要围绕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形成团结凝聚师生员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的好思路。
    3.建立完善一个好制度。总结提炼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建立和完善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和书记接访、成员走访、定期反馈等做法规范化、长效化。健全完善基层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健全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关心和帮助老党员、生活或学习困难党员。推行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
    4.建设管理一个好阵地。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一些党支部缺经费、少场所问题,保证党支部工作有力量、办事有经费、活动有阵地。要对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没有活动场所或活动场所不达标的,要抓紧建设和达标;现有场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的,要抓好配套完善;已有活动场所使用不充分、不合理的,要督促整改,促进活动场所让党员师生充分利用、受党员师生欢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活动场所示范点建设。
    5.健全落实一个好机制。着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保证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要关心和支持党支部书记的工作,保障他们的待遇。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应在党费使用上给予民办学校更大支持,协调解决民办学校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
    五、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把在创先争优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作为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认真研究部署,加强工作指导,细化活动方案,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努力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基层满意、党员满意、师生员工满意的“满意工程”。
    2.深入基层指导。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大走访”和“三走进三服务”活动,普遍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研蹲点和服务师生制度,深入分管部门和联系点具体指导,把调查研究与工作指导相结合,找准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工作重点,帮助党支部解决突出问题,指导党支部加强组织建设。机关干部要联系学校党员师生,与他们一起过组织生活,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活动进展的具体协调,要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和现场会、编发简报通报、个别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将基层组织建设做深做细做实。
    3.坚持统筹兼顾。要把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实,同深入开展“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学生健康成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同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省教育规划纲要,同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同深化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同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双促进”。要充分考虑基层组织类别多、分布广的特点,考虑各部门职能职责、工作基础不同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兼顾协调,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活动全覆盖、工作深推进。
    4.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活动以及校报、校园网等平台,采取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尤其要大力宣传身边的各种类型的先进典型,使他们看得见、学得上。要逐级建立基层组织建设年情况月报和通报制度,加强典型材料上报工作,积极向省级以上主流媒体选送典型稿件,展示安徽教育系统良好形象,扩大创先争优的社会影响力。
    5.做好总结表彰。“七一”前夕,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召开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2010年至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群众(师生)满意窗口”等进行专项表彰。要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文化成果的转化运用,努力实现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抓好落实。于4月15日前报送《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整改汇总表》。请各市教育局负责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中专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的汇总报送,各高校、有关厅局所属中专学校负责本校所属党组织的汇总报送,委厅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组织的汇总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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