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级旅游管理学生:毕小龙、陈小虎、丁胜军、刘蔷、倪申伟、王伟、夏盈盈、赵爱芳、方茜、杨丹、余平、贾伟、刘得军、杨飞捷。没有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私自离开学校,根据黄山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无故旷课者每天按6个学时给予计算,以上同学旷课起始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终止时间为学生本人到校报到。一学期旷课累计12-19学时,给予警告。
一学期旷课累计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
一学期旷课累计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一学期旷课累计4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5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
黄山学院旅游学院
201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