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旅游学院)
院团字(2014) (科 )06号

关于举办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班级:
为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实践,培养科技创新精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较高层次上展示我校的育人成果,推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深入发展,特此举办黄山学院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1、 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黄山学院学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3、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5、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作品情况时只需根据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填写A1或A2表,根据作品类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分别填写B1、B2或B3表。所有申报者可根据情况填写C表;表内项目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打印,字迹要端正、清楚,申报书可复制;
6、参赛作品必须报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格式,文字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
二、评审奖励
1、单项奖
由评审委员会评定,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专业。
本次竞赛将评出特、一、二、三等奖四个奖励等次,颁发证书和物质奖励(奖励办法按《黄山学院第二课堂奖励办法》进行)。
2、组织奖
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参赛组织工作先进的院系。
3、指导教师奖
按参赛作品获奖情况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物质奖励(奖励办法按《黄山学院第二课堂奖励办法》进行)。
三、实施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12月12日—12月23日)
各院部要成立相应的组委会,具体由团总支(分团委)负责。要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动员,宣传“挑战杯”的意义和作用。同时发掘广大学生的现有作品,进行组织和整理。
2、上报阶段(12月23日—3月11日)
各院部将挑选的作品整理上报。学生数1000人以上的院部参赛作品总数限报6件;1000—500人的院部参赛作品总数限报4件;500人以下的院系参赛作品总数限报3件。
3、评审阶段(2012年3月11日—2013年3月18日)
对上报的作品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评委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个别作品将接受评审组问辩。
特此通知
主题词:“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 通知
抄 报: 旅游学院分团委
抄 送: 旅游学院各班级 2014年12月8日
(共印30份)